河北新闻网讯(李向丽、王雪威)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轿车的开展和推广应用,近来,张家口市出台了电动轿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,并实施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。
据了解,在张家口市建造可再次出产的动力示范区规划中,到2020年,该市55%的来自可再次出产的动力。出台电动轿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,有利于促进可再次出产的动力本地消纳,提高可再次出产的动力消费量占终端动力消费总量的份额。
电动轿车充电价格由“电费+充电服务价格(服务费)”构成。电动轿车充电电费按规则电价履行。充电服务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,按充电电量收取,市价格主管部门拟定最高限价,运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恰当下浮。其最高限价为:七座及以下乘用车(包含党政机关公务车、机要通讯车、法律执勤巡逻车、出租车等)、其他用车(包含环卫车、物流配送车、邮政车等)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.83元/千瓦时;七座及以下乘用车(含其他用车)沟通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.62元/千瓦时;七座以上乘用车(包含城乡公交及客运车、校车等)充电服务价格为0.60元/千瓦时。
据悉,张家口市在全省首先建立了充电服务价格与油价、气价的双联动机制,并依照电动轿车运用本钱显着低于燃油、燃气轿车运用本钱的准则,拟定了电动轿车充电服务价格,使电动轿车充电服务价格更充分体现燃油、燃气价格的改变。往后,该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燃油或燃气价格改变,依照联动计算公式测算后当令调整并发布电动轿车充电服务价格。